根据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》(豫政办明电[2018]99号)和市发改委《关于协助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函》要求,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市节能服务中心)通过查看我市相关企业自查报告、企业生产经营月报、检验报告,核对电费清单及原始票据,核算出企业能耗消耗值。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表),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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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漯河市电解铝、水泥、钢铁行业能耗情况核查表
2020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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